招政發〔2022〕48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集團公司,駐招各單位:
現將《招遠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嚴格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實施。
招遠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招遠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
招遠市區共劃分為四類聲環境功能區,其中,1類聲環境功能區2個,2類聲環境功能區3個,3類聲環境功能區1個,4a類聲環境功能區主要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區域,共48條。
一、1類聲環境功能區
1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
(一)A1區:自金龍路向南,沿普照路向西,金暉路向北,泉山路向西,天府路向南,永照路向西,金泉河向北,溫泉路向西,金城路向北,北園路向東,羅峰路向北,夢芝路向西,西外環路向北,玲瓏路向東,金城路向北,龍馨路(鑫匯路)向東,金泉河向南,初山路向東,河東路向北,玲瓏路向東,三和路向南,初山東路向東,天府路向南,溫泉路向東,金暉路向北,初山東路向東,與金龍路所圍成的區域。
(二)A2區:自金城路向南,普照路向西,普照路和溫泉路連接線向北,溫泉路向東,與金城路所圍成的區域。
本區劃內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為A1區和A2區。
二、2類聲環境功能區
2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
(一)B1區:自界河向南,國大路向東,河東路向南,羅
山河向西,金泉河向南,龍馨路(鑫匯路)向西,金城路向南,玲瓏路向西,西外環路向南,夢芝路向東,羅峰路向南,北園路向西,金城路向南,溫泉路向西,普照路向東,金城路向北,溫泉路向東,金泉河向南,戶南路向西,X050向西,沿架旗山-西山-大肚山-張畫山山脊線向北,張華張家村村道向東,與界河所圍成的區域。
(二)B2區:自羅山河向東,金龍路向南,初山東路向西,金暉路向南,溫泉路向西,天府路向北,初山東路向西,三和路向北,玲瓏路向西,河東路向南,初山路向西,金泉河向北,與羅山河所圍成的區域。
(三)B3區:自龍青高速向南,沿規劃文三線向西,金泉河向北,永照路向東,天府路向北,泉山路向東,金暉路向南,普照路向東,金龍路向北,羅山河向東,與龍青高速所圍成的區域。
三、3類聲環境功能區
3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以工業生產、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
C1區:自龍青高速向南,沿羅山河向西,河東路向北,國大路向西,界河向北,招遠市桑德水務有限公司廠區北邊界向東,小孤山、長山、橫掌山山脊線向東,與龍青高速所圍成的區域。
四、4類聲環境功能區
4類聲環境功能區: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包括4a類和4b類兩種類型。4a為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軌道交通(地面段)、內河航道兩側區域;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招遠市規劃區范圍內無鐵路干線,本次不劃分4b類聲環境功能區,僅劃分4a類聲環境功能區。
距離的確定方法如下:
相鄰區域為1類標準適用區域,距離為50m;
相鄰區域為2類標準適用區域,距離為35m;
相鄰區域為3類標準適用區域,距離為20m。
臨街建筑高于三層樓房以上(含三層)時,將臨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線一側至交通干線邊界線的區域定為4a類聲環境功能區。
市區交通干線有:
S304、普照路、金龍路、國大路、西外環路、泉山路、泉山東路、溫泉東路、初山路、初山東路、玲瓏路、溫泉路、金城路、羅峰路、河東路、天府路(北段、中段、南段)、招金路、金暉路、環山路、規劃文三線、金輪路、羅峰南路、魁星路、夢芝路、北園路、北園東路、春雨路、農療路、金興路、盛泰路、河西路、迎賓路、福泉路、文體路、府前路、晨鐘路、永照路、九州路、金源路、鑫匯路、三和路、聚金路、文化路、文昌路、膜天路、青云路、旗山路。
高速公路:龍青高速。
功能區編號設置說明:A代表1類,B代表2類,C代表3類,A1、B1、C1中的1代表該行政區內的第一個該類功能區,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