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招遠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招遠市市場監管領域一般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招市監〔2022〕2號,以下簡稱《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并將于2022年1月11日起正式施行?!杜e報獎勵暫行辦法》立足我市經濟社會新發展階段,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民生關切,匯聚人民力量,重點對“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知識產權、標準、產品質量、特種設備、價格”等市場監管領域的一般違法行為再亮“利劍”。通過鼓勵社會監督,推動社會共治,切實守住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底線,規范市場主體生產經營行為,構筑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一、《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出臺的背景和目的
隨著全國機構改革的推進,相關的部門規章都在進行“廢改立”。尤其是市場監管改革,集合了原工商、質檢、食藥、知識產權等8部門職能,原分散于各個部門的舉報獎勵辦法已不能適應當前市場監管需要。為此,2021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會同財政部出臺了《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隨后煙臺市市場監管局也會同煙臺市財政局出臺了《煙臺市市場監管領域一般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按照上級局要求,為全面有效調動廣大群眾對市場違法行為的舉報力度,提升人民群眾發現問題、打擊違法的熱情和積極性,提升社會共治水平和市場監管打假治劣的靶向性和精準度,招遠市市場監管局在廣泛征求企業、律師、市民意見的基礎上,起擬了《招遠市市場監管領域一般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經與市財政局協商一致后,形成了本辦法。
二、制定依據
本次出臺廣泛收集相關文件資料,主要參考了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和煙臺市市場監管局《煙臺市市場監管領域一般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按照依法制定、公平公正、提高效率、防范和打擊市場監管領域違法犯罪的原則起擬。
三、主要內容
(一)明確了獎勵范圍。舉報人向招遠市市場監管局舉報并由招遠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一般違法行為屬于被獎勵范圍。
(二)明確了獎勵對象。舉報獎勵發放對象需提供真實身份證明、有效聯系方式;同一案件由兩個及以上舉報人分別以同一線索舉報的,以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受理舉報的時間順序為準,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兩個及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進行舉報獎勵分配,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原則上獎金一次性發至第一順位舉報人;舉報人舉報同一事項,不重復獎勵。
(三)明確了獎勵標準。舉報獎勵分為3個獎勵等級:
1.屬于一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金額的5%給予獎勵,最低不低于500元。
2.屬于二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金額的3%給予獎勵,最低不低于300元。
3.屬于三級舉報獎勵的,按罰沒款金額的1%給予獎勵,最低不低于100元。
無罰沒款的案件,視情況給予500元以內的獎勵。
(四)明確了兜底條款。本辦法與上級文件相沖突或上級下達新文件,則按照上級文件執行。
聯系單位:招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人:邵梅
聯系電話:0535-8235377